依交通部規定未佩戴口罩不得搭大眾運輸。
澎湖縣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,自4月22日起至5月13日,在澎湖全縣戶外場所活動的人員均應配戴口罩,勸導不聽者,依傳染病防治法開罰3,000元。
至於,擁擠、密閉之場所,依中央疫情指揮中心規定仍應佩戴口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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依交通部規定未佩戴口罩不得搭大眾運輸。
澎湖縣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,自4月22日起至5月13日,在澎湖全縣戶外場所活動的人員均應配戴口罩,勸導不聽者,依傳染病防治法開罰3,000元。
至於,擁擠、密閉之場所,依中央疫情指揮中心規定仍應佩戴口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