愛護公園 請勿餵食野生動物

北市自110年6月1日起將開罰餵食公園野生動物的民眾新臺幣1,200至6,000元罰鍰,以遏止相關事件發生。


公園處黃淑如處長表示,民眾常會在公園內餵食野鴿、松鼠,或是水池湖中魚類、烏龜及野禽等,其中又以大安森林公園最為嚴重,餵食種類也最多,但是牠們沒吃完的飼料會造成環境髒亂、汙染水質、鼠患增加等問題;松鼠大量繁殖啃食樹皮、樹木使枝幹斷裂或死亡,引發公共安全疑慮;野鴿或其他禽鳥也因食物過於充足,造成族群激增,其鳥類糞便增加造成惡臭,或具禽流感傳播等風險疑慮。

市府希望透過禁令,讓民眾不再餵食野生動物,讓公園生態回歸自然法則。